动真格治理电动车“任我行”-003399威尼斯
《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
《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11月2日正式施行。当天,合肥交警部门采取多种形式,向市民宣传《条例》内容要点,重点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,提醒大家遵守各类法律法规。
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罚款
当天上午9时左右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公巡一大队民警正在潜山路和南二环交口,对几名没戴头盔的电动车车主进行劝导教育。“目前主要是劝导教育,等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出台后,会有罚款等具体处罚措施。”
交警公巡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健介绍,目前电动自行车上路主要存在不戴头盔、逆行、闯红灯、不礼让行人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一直在进行劝导教育和管理整治,提醒广大车主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“尤其是礼让行人,很多电动车车主不注意。”
据悉,针对电动自行车逆行和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可给予50元罚款;未登记上牌、加装遮阳篷、带12岁以上乘客等违法行为,可给予5~50元罚款。对于不戴头盔、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将依据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对共享助力车头盔进行清洁消杀
探访发现,不戴头盔的主要是骑共享助力车的市民。虽然很多共享助力车都配备了头盔,但大多积满灰尘,有的头盔内还有垃圾,所以很多市民不愿意佩戴。
据哈啰骑行事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共享助力车头盔自3月份投用以来,已更换头盔1000余顶。“我们每天将对头盔进行基础清洁,还会每周进行一次深度清洁,并随时更换损坏头盔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未来,他们将持续关注车辆头盔配备率,持续推进头盔清洁消杀以及更换、补投工作,同时通过共享助力车语音锁和app弹窗,对市民进行骑行佩戴引导。(合肥日报)